
7月15日,香港国安警察再度出手,突击搜查留下书舍与田园书屋两家独立书店,五名店员被以《基本法》第23条“煽动罪”名义拘捕,多箱书籍与物品被当场取走。据报道,这已是继一拳书馆、猎人书店等多家独立书店被查处后,警方在短时间内又一次针对书店的行动。值得注意的是,留下书舍在被捕前一天,已在社交媒体上宣布将于8月结业,理由是“难以捉摸的红线”让经营者无所适从——这句话本身,或许比任何评论都更精准地道出了香港今日的处境。
书店卖的是什么?无非是纸张与文字,是思想的载体。一间书店能否继续营业,本应取决于市场、读者与经营能力,而非某个部门对“煽动”二字的自由裁量。然而在23条之下,“煽动”一词的边界模糊到令人发指——它不需要具体的暴力行为,不需要明确的危害后果,只需权力机构认定某种言论“可能”动摇其统治,便足以构成犯罪。这种立法技术的核心,不是保护社会安全,而是将言论自由的解释权,完全交到执法者手中。当一个书店老板都无法预知自己上架的哪一本书、发表的哪一句话会触碰红线时,所谓“依法治港”实际上已经异化为“以法之名,行钳口之实”。
更值得深思的是,为什么短短数年间,香港会从亚洲最自由的出版重镇,沦落到书店一间接一间地被搜查、结业?答案并不复杂:当一座城市失去了独立的司法审查、失去了能够制衡行政权力的民选立法机关,任何法律条文都可能被无限延伸解释,任何“国家安全”的名义都可能覆盖一切异见表达。法治的精髓从来不是“有法可依”,而是“法律本身受到宪政原则的约束、权力本身受到司法独立的制衡”。当警权可以不经充分透明的司法程序,便径直闯入民间书店、带走店员、搬走书籍,这已不是法治,而是以法律外壳包装的行政专断。
把视野拉远一点看,香港书店的命运,其实是整个中国大陆治理模式向香港延伸的一个缩影。在缺乏三权分立、司法不能独立于党政系统的体制下,任何领域——无论是新闻媒体、公民社会,还是书店、出版——都难逃被“国家安全”话语收编、被权力任意裁剪的命运。因为在这样的体制里,安全的定义权、法律的解释权、执法的自由裁量权,最终都收拢于同一个不受选票、不受司法独立审查的权力中心。这正是问题的病灶所在:不是某一条法律太严苛,而是根本没有一个独立于执政者之外的力量,可以对权力说“不”。
真正的出路,从来不在于呼吁执法者“手下留情”,而在于制度本身的重建:唯有宪政民主保障公民的表达自由不被随意定罪,唯有三权分立使立法、行政、司法各自独立运作、相互制衡,唯有司法独立让每一次拘捕、每一次定罪都经得起公开、公正的审查,书店才能重新只是书店,读者才能重新只是读者,而不必时刻猜测“今天买的这本书,会不会成为明天的罪证”。当阅读本身成为一种需要勇气的行为,这不仅是书店的悲剧,更是整个社会公民意识与人的尊严被系统性压制的警号。
新闻背景:本文评论所依据的原始报道见 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