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纽约联合国总部前,一名藏人以自焚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据报道,死者洛嘎让赞在遗言中谴责中共侵占西藏、剥夺藏人人权,并呼吁藏人团结抗争。这不是孤例——据藏人权利倡导国际声援西藏运动统计,自2009年以来已发生159起藏人自焚事件,逾百人因此丧生。一个民族,用最惨烈、最决绝的方式,一次又一次向世界发出求救信号,而世界的回应,往往只是一场烛光悼念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这起悲剧发生的前一天,中国的《民族团结促进法》正式生效。这部法律不仅在境内推行同化政策,更试图将触角伸向境外,宣称对“破坏民族团结”的境外个人和组织“追究法律责任”。换言之,北京想要的不只是国内的思想统一,还要在全球范围内压制任何对其民族政策的批评与异议。这是一种典型的极权逻辑:把内部的高压统治包装成“法律”,再把这种压制以“长臂管辖”的方式输出到自由世界。美国国务院已明确指出,这部法律要求境外主体“积极推动中共的民族团结议程”,否则将面临报复——这已不是内政,而是对他国主权与公民自由的侵犯。
藏人为何要以自焚这种极端方式抗争?答案并不复杂:因为在中共的一党专政体制下,藏人没有真正的政治表达渠道,没有司法独立可以为他们伸张权利,没有新闻自由让他们的声音被真实记录,更没有民主选举让他们决定自己民族的命运。当一切正常的申诉途径都被堵死,当语言、宗教、文化的同化被写入法律、以国家机器强制推行,个体的身体便成了最后的抗议工具。这不是藏人的悲剧,而是整个专制体制的耻辱。
中共外交部将国际社会的批评斥为“恶意诋毁民族政策”,这种话术我们并不陌生——凡是揭露真相的声音,一律被扣上“诋毁”“分裂”的帽子。但事实胜于辩解:一部需要靠“追究法律责任”来强制推行的“团结”,恰恰证明了这种团结的虚假与脆弱。真正的民族团结,从来不是靠恐吓与同化压出来的,而是建立在平等公民权利、地方自治、宗教信仰自由与政治参与的基础之上。
洛嘎让赞用生命发出的呼喊,不应该只换来一场烛光晚会。它应该让每一个关心自由的人看清:只要一党专政的权力结构不变,只要司法不能独立于党的意志,只要没有真正的民主选举和权力制衡,类似的悲剧就不会终结。宪政民主、三权分立、司法独立、基本人权保障,从来不是空洞的口号,而是防止一个民族被逼到绝境的最后防线。
新闻背景:本文评论所依据的原始报道见 西藏 - 美国之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