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据报道,北京正考虑安排大型企业代表团随习近平访美,但方案、名单及行程均未最终确定。若成行,这不仅是一场经贸外交活动,也暴露出中国经济与国家权力之间长期未被解决的关系:企业能否出访、能否签约,往往取决于最高层的政治判断,而不是稳定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法律与市场规则。
把商业订单纳入元首外交,短期或许有助于缓和气氛。中方可能通过采购美国农产品、能源,推动企业赴美投资,甚至在稀土供应、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问题上交换筹码;美方也可能寻求扩大农产品对华销售。但这类安排的局限同样明显:如果协议主要依靠两国领导人的个人承诺,而缺乏公开规则、国会监督、司法救济和社会参与,其落实就容易随政治风向变化。材料中所述“即使中央作出决定,也随时可能变化”,正说明这种不确定性并非偶然,而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制度后果。
更值得追问的是:北京为何一面需要企业家为外交背书,一面又难以消除外界对民营企业处境的疑虑?材料提到,任志强、孙大午等企业家仍在狱中;自2020年以来,科技、教育和房地产行业也经历整顿。无论对具体个案的评价如何,企业家若无法确信财产权、经营权和人身权利受到独立司法保护,就很难形成真正稳定的长期预期。带企业家出访,可以展示合作姿态,却不能替代制度信用。
问题的根源,不在于某一次访问能否签下多少订单,而在于一党专政下权力缺乏有效制约,缺少民主选举、新闻与言论自由,司法也不能独立地审查公权力。没有公开问责,国家战略容易被个人意志和政治需要主导;没有权力分立,商业合作也可能沦为外交工具,而非平等主体之间受法律保护的契约。
中美关系真正需要的不是更多“元首交易”,而是更可靠的制度安排。只有建立宪政民主、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,保障企业与公民的财产权、表达权和人身自由,政府的对外承诺才会具有连续性,企业才不必依附权力才能获得安全感。每一个订单背后,都是对尊严、自由与法治的选择;公民应当追问的,不只是国家签了什么协议,更是谁有权决定、谁来监督,以及普通人能否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保护。
新闻背景:本文评论所依据的原始报道见 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