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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支联会及其前正副主席被裁定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”罪成,案件的核心,正是支联会长期倡议的“结束一党专政”纲领。这个结果提出了一个根本问题:在一个自称依法治理的社会中,主张以和平方式结束一党统治、追求民主制度,为什么会被视为犯罪?

据报道,支联会曾连续30年在香港举办六四烛光晚会,其活动承载的不只是对历史的悼念,也包括对公民权利、政治改革与制度责任的追问。如今,连表达“结束一党专政”这一政治主张本身,都成为定罪关键,说明所谓“国家安全”的边界已不再由清晰、可预见的法律标准界定,而是由掌权者对政治忠诚的要求来决定。一个政权若把批评、悼念和制度改革诉求都视作威胁,真正需要被保护的究竟是国家,还是执政党的权力?

问题并不只在一宗案件,也不只在香港。其共同病灶,是一党专政下权力缺乏制约:没有真正的民主选举,执政者无需通过公开竞争取得授权;立法、行政与司法难以形成有效制衡,司法独立受到制度性限制;新闻与言论空间不断收缩,公众也难以通过自由讨论监督政府。当“国家”与“执政党”被混为一谈,反对一党统治便容易被包装成“颠覆国家”,公民权利则被迫让位于政权安全。

真正稳固的国家安全,不应建立在噤声、恐惧和对历史记忆的清除之上,而应建立在人民的同意、公开的权力运作和对基本人权的保障之上。宪政民主、三权分立、司法独立、自由选举,以及言论、结社和和平集会自由,才能让政治冲突通过制度解决,而不是通过刑罚压制。

支联会成员的遭遇提醒每一个人:公民不是被动服从的臣民,悼念历史、表达异议、讨论国家应走什么道路,都是人的尊严与公民权利。一个连“结束一党专政”都无法容忍的体制,最该反思的不是人民为何发声,而是自身为何如此害怕人民发声。

新闻背景:本文评论所依据的原始报道见 BBC Chinese。